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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文件
狮委办〔2007〕97号
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征集2008年泉州市委、市政府及石狮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上级驻石各单位: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每年为民兴办实事,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坚持为民办实事,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大举措。 市委、市政府决定,2008年继续选择一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人民群众反映较为集中,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狠抓落实,不断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和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推动经济社会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为了进一步提高为民办实事工作水平,使所办实事项目取得更好成效。根据泉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特向你们征集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事项目推荐范围 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反映较为集中,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请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能真正体现为民办实事、谋实惠的项目。 对省、市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或引进外资项目,一般不作为推荐项目。 二、实事项目推荐条件 1、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覆盖面较大、投资省,迫切需要解决的,能够在当年内完成的项目。 2、拟列入明年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能够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的,确保资金来源的项目。 3、已完成立项、征地、设计、建审等前期准备工作的项目。 三、推荐项目具体要求 1、对推荐项目应认真调查研究,预订工作计划和措施,涉及项目的立项、征地、规划、建审等事项,应事先征求计划、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的意见。 2、推荐项目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责任人、联系科室和联系电话、可行性实施建议、前期工作准备情况、完成进度计划、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需协调问题及有关协办单位等。 3、在报送建议项目时,应认真填写《2008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兴办实事项目调查表》(附后),每个建议项目应一表一项、一项一事。附表可复印,需补充说明的可另附纸填报。 4、《2008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兴办实事项目调查表》应于2007年10月20日前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统一汇总后呈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各单位报送时请附送电子邮件(该通知及表格可从电子政务网上下载)。向泉州市推荐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将从各级、各部门推荐的建议项目中筛选,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上报。 附件:1、2008年石狮市委、市政府为民兴办实事项目调查表 2、拟报送泉州市委、市政府2008年为民兴办实事项目调查表 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0月10日 主题词:为民办实事 征集建议 通知 抄送:市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2008年石狮市委、市政府为民兴办实事项目调查表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经办科室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协办单位 协 办 事 宜 资 金 来 源 计划投资额: 目 前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各级拔款: 其中:各级拔款: 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
自筹资金: 自筹资金:
可行性论证和前期工作情况 计划动工时间 保证完成时间 拟安排的工作计 划 主管部门审核意 见 (盖章) 承办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拟报送泉州市委、市政府 2008年为民兴办实事项目调查表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经办科室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协办单位 协 办 事 宜 资 金 来 源 计划投资额: 目 前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各级拔款: 其中:各级拔款: 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
自筹资金: 自筹资金:
可行性论证和前期工作情况 计划动工时间 保证完成时间 拟安排的工作计 划 主管部门审核意 见 (盖章) 承办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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