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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狮政办〔2007〕207号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当前己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紧要期,面对当前我市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在火灾多发期间(每年10月至翌年4月),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增强防范意识,增强森林防火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巡查和督查力度,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镇(街道)、村要落实专人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由于人事调整,各镇(街道)要及时调整充实森林防火指挥小组,重点林村森林防火指挥组也要及时调整充实。各级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护林组织,各镇、各重点林村森林扑火队伍要做到组织落实并上岗就位。各镇(街道)、各重点林村森林防火指挥小组和扑火队人员名单务必于10月下旬前报市森林防火办(挂靠在市林业管理站,电话:88706791)。 二、强化重点林区严防管护工作。我市森林防火重点在于灵秀山、宝盖山、双髻山、五虎山、将军山、沿海防护林带,分布于26个重点林区(宝盖镇坑东、龙穴、前坑、塘后;灵秀镇灵狮、灵峰、灵山、仕林;蚶江镇石湖、大厦、莲塘、溪前;永宁镇郭宅、西偏、沙堤、新沙堤、下宅、后杆柄、郭坑、院东;祥芝镇莲坂、赤湖;锦尚镇深埕;鸿山镇洪厝、郭厝、邱下)。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后,这26个行政村应设专人巡山护林防火,根据工作需要和护林员的工作表现及时调整护林员,护林员由村委会推荐,镇政府审核,报市森防办备案。26个重点村的护林员各镇于11月25日前报市森防办。市森防办组织定期培训,联络协调,明确责任。护林员职责是: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组织人员扑救,协助有关机构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三、狠抓野外火源管理。一是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要把防范森林火灾关口前移,变被动打火为主动防火,要加强对火灾源头的管理,实行林区重点区域管理和生产性用火审批管理,做到疏堵结合。并根据气候情况适时确定森林防火戒严期,发布用火戒严令。要加强护林员的岗位责任管理,增加巡查覆盖密度,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各地要迅速组织一次森林防火大检查,开展对重点林区、山场、旅游景点、军事、电力传输设施等重要部位的隐患排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 四、科学扑火,安全第一。各镇(街道)要从实战出发,组织开展各种培训与扑救大演练,检验和提高森林消防队伍的思想、组织、物资准备和实战能力,以及相互协作,共同作战的能力,进一步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禁妇、幼、老、弱、病、残者上山扑火,防止伤亡事故发生,确保扑火队员安全,维护林区社会安定稳定。 五、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切实把森林防火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畴,在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协调下,由宣传部门牵头组织制订森林防火宣传方案,市林业、气象、广播电视、日报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火险气象信息发布、防火动态报道和公益广告宣传等。 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市、镇森防办必须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亲自带班。要加强联络,及时通报火情,发现火情及时组织扑救。
二OO七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林业 森林 防火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张副书记、陈常委、洪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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