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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依据 二、公开内容及其责任处室、单位 (一)主动向社会或者服务对象公开的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的目录 (三)向厅各处室(单位)内部公开的目录 三、公开形式 四、公开对象范围 五、公开时限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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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福建省政务公开暂行办法》 (三)《福建省人事厅政务公开规定》(闽人发〔2005〕199号) 二、公开内容及其责任处室、单位 (一)主动向社会或者服务对象公开的目录 1、机构职能简介 (1)厅领导成员名单、职务、性别及分工等(人事处); (2)人事厅职能简介(人事处); (3)厅内设机构设置及其职责简介和组成人员名单、职务、性别(人事处); (4)厅各处室、直属单位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办公室)。 2、法规政策 (1)《公务员法》及配套规定(公管处、考培处等); (2)《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配套规定(考培处); (3)《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及配套规定(调配处); (4)《福建省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及配套规定(仲裁处); (5)《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定》及配套规定(考培处); (6)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专技处等相关处室)、军转干部安置及自主择业(军转办)、人才引进(调配处)、毕业生就业(调配处)、职称评定(专技处)、专家培养选拔(专家处)、引进国外智力(外专局)、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人考核办公室)等有关政策规定;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处室)。 3、综合性规划计划 (1)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关措施意见(办公室等); (2)福建省人才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计划有关内容(法规处及其他处室); (3)省人事厅年度工作要点有关内容(办公室); (4)全省人事局长会议有关情况(办公室)。 4、公务员录用 (1)招考计划有关内容(法规处); (2)公告、招考简章(公管处); (3)考试成绩(公管处); (4)录用结果(公管处)。 5、毕业生就业(调配处)。 6、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专技处) (1)职称评审年度计划、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和评审结果; (2)资格考试计划、考务通知和考试成绩; (3)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计划、考务通知和考试成绩;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计划、考务通知和考试成绩。 7、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调配处) (1)招聘方案; (2)统一笔试通知及成绩; (3)拟聘人选。 8、先进表彰(考培处) (1)全国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通知和推荐名单; (2)全省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通知、拟定人选和表彰决定。 9、专家选拔(专家处) (1)全国性专家推荐通知; (2)全省性专家选拔通知和拟定人选推荐。 10、各类人才开发、培训、引智等资助项目的布置通知和资助结果。福建银色人才信息库(调配处、外专局、考培处、引智、工资处、退管办等)。 11、审批审核、仲裁、复议、申诉控告、信访等项目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权限、时限、责任单位、监督单位和联系、举报电话 △1行政许可项目 (1)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调配处) (2)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外专局) (3)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外专局) (4)举办人才交流会许可(调配处) (5)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外专局) (6)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受理和初审(外专局) △2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1)公务员录用审批(公管处) (2)公务员招考计划审批(法规处) (3)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基金审批(工资处) (4)非教育系统国家公费(公派)出国留学进修审核(外专局),①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留学审核;②单位公派出国留学进修审批) (5)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考核(工考办) (6)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及有特殊贡献的退休干部增发退休费和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核准(工资处),(①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审批;②机关、事业单位有特殊贡献的退休干部增发退休费。) (7)省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结构比例核准(专技处) (8)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及评审委员会组建审批(专技处) (9)“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审核推荐(专家处),(①选拔“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②选拔“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③“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培养经费资助;④选拔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⑤选拔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⑥选拔推荐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⑦发放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 (10)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重点项目计划和专项经费审核(外专局) (11)省属和中央在闽单位接收毕业生手续办理(调配处) (12)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核准(考培处) (1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申报审核(专家处)(①申请设立博士后站点;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省财政自筹经费的博士后) (1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招收审批(调配处),(①行政机关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调动及户口迁移手续办理;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手续办理;③省属(含中直在闽)企事业单位人员户口迁移手续办理) (15)人才引进及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调配处),(①人才引进;②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 (16)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基地认定(考培处) (17)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批(外专局) (18)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审批(专技处),(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审批;②省属单位引进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确认的审批。) (19)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或评审资格审查(专技处),(①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考试资格条件审查;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审查;③省属单位人员高级职称外语免试审批。) △3人事争议仲裁(仲裁处); △4行政复议(法规处); △5公务员申诉、控告(法规处); △6人事信访(办公室); △7其他人事管理项目 ①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军转办); ②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退休证办理(退管办)。 12、直属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项目 [省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省人事信息中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管理办公室、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才研究所、省公务员培训中心(省人事干校、省转业军官管理服务中心)、省国际人才交流中心等]。 13、其他应当主动向社会或者服务对象公开的事项(各处室、直属单位)。 (二)依申请公开的目录 1、废止的省人事厅有关文件(办公室、法规处); 2、各类人事考试本人成绩查询及试卷卷面合分查阅(各有关处室、单位); 3、其他需要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三)向厅各处室(单位)内部公开的目录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厅党组、纪检组); 2、厅工作通报、各处室(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及任务完成情况(办公室及各处室、直属单位); 3、厅工作人员任免、晋级、交流、年度考核(绩效考评)、奖惩、福利等情况(人事处、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 4、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内部财务收支有关情况(办公室); 5、其他应当向厅内部公开的事项(各处室、直属单位)。 三、公开形式 (一)主动向社会或服务对象公开的形式: 1、主要通过福建省人事厅门户网站、专业网站和政务网进行公开; 2、根据实际需要在福建省人民广播电台、福建省电视台、福建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公开有关信息;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社会公示、社会听证和专家咨论证,以及邀请群众旁听有关会议等形式,对应当公开的人事行政管理服务事项的决策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 4、在厅机关办公楼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人员去向牌、工作牌、意见箱,公开办事指南等有关便民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的形式: 1、查阅文件:本人持单位介绍信到省人事厅办公室档案室申请查阅; 2、本人查询考试成绩和查阅试卷卷面合分:按照各类考试有关规定的方式办理。 3、其他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办理。 (三)向厅各处室(单位)内部公开的形式: 1、省人事厅门户网站局域网、省人事厅政务网; 2、电子显示屏; 3、发文、会议等。 四、公开对象范围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定。 五、公开时限 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政务信息产生后,原则上能立即公开的立即公开,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确需延长公开时限的必须经厅领导批准,必要时要向公众说明情况。 六、联系方式 (一)方位地址: 1、邮编地址:350003,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内)。 2、公交路线:乘8、18、19、20、605、728、729、801、802、809、810、905、906、908、945、968路车,到屏山车站下车。 其中,外国专家局(引智办、省国际人才交流中心)、流动调配处的毕业生就业窗口、省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事人才研究所的办公地址为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邮编:350001),乘11、27、818、9、968路车,到八方大厦下车。省公务员培训中心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350012),乘968、958、809路车,湖前小区或省直湖前小区下车。 (二)福建省人事厅处室及直属单位联系电话(区号:0591) 办公室 87851921,87851169(传真) 政策法规处:87855914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87857057 专家工作处:87846674 公务员管理处:87831375、87822088 考核奖惩培训处:87833947、87833920 流动调配处:87846639,毕业生就业窗口:87622361 工资福利与退(离)休处:87855763、87833948 军转办:87879010 外国专家局:87833950 人事争议仲裁处:87809763 人事处:87846730 老干处:87556031 机关党委:87839799 驻厅监察室:87846080 省人事信息中心:87853479,87837377(传真) 省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87879020 省人事考试中心:87618531 省工人考核办公室:87857748 省人事人才研究所:87601750 省公务员培训中心:87717144 (三)投诉机构及电话 省监察厅驻省人事厅监察室:8784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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