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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直属单位: 厅门户网站新版试运行以来,一些群众开始通过厅长信箱、网上咨询栏目向我厅咨询或反映有关情况,内容涉及到各个业务处室、单位。目前,只有少数处室(单位)对个别问题作了答复,大多数处室、单位未作答复。为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做好厅长信箱、网上咨询信件办理答复工作,为公众提供良好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厅长信箱、网上咨询信件办理答复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各处室、直属单位根据业务职能负责具体承办,按照“谁业务、谁办理、谁答复”原则进行。厅监察室负责对办理答复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指定专人,每天进入网站后台查看厅长信箱、网上咨询栏目中群众提交的信件,及时处理属于本处室、单位职责范围的信件。对能够明确答复的要按时办理答复;对于正在研究、办理,一时难以明确答复的,也要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说明性、解释性的答复;对不属于本处室、单位的事项要及时转给相关处室、单位;对不属于我厅职责的事项要及时告知来信者;对不能确定或涉及几个处室、单位的事项要及时转给办公室协调处理;对无厘头的信件采取搁置方式处理。 三、信件办理答复程序:一般情况下,由处室、单位业务经办人员阅办并直接答复来信者,或者由经办人员提出答复意见报处室、单位领导审定后答复。对政策界定不明确又有必要答复的,应送分管领导或厅长审定后答复。属信访事项的,按厅信访规定程序办理。 四、信件办理答复时限: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如要延长答复时限的,须报请厅分管领导或厅长同意,并及时向来信人反馈延办情况的说明。须按厅信访规定时限办理答复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来信人有关情况。 五、厅长信箱、网上咨询信件办理答复是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迫切要求。做好这项工作是各处室、单位应尽的义务,各处室、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落实职责,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扎实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好,努力为群众释疑解惑、排忧解难,真正取信于民,让群众满意。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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