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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连续工龄的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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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01-05 |
一、受理部门 工资福利与退(离)休科 电话:2112390、2112395 二、受理依据 劳动人事部劳人培〔198523号、省委组织部闽委组〔1995〕审字001号 三、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报告; (2)所在单位查档核实情况并提出更改连续工龄的报告报主管部门审核; (3)其他能说明问题的有效的外调材料; (4)人事部门审核批准。 四、受理时限 符合条件且手续完备,20个工作日内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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