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连续工龄的核准

发布日期:2008-01-05
一、受理部门
 工资福利与退(离)休科  电话:2112390、2112395
二、受理依据
 劳动人事部劳人培〔198523号、省委组织部闽委组〔1995〕审字001号
三、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报告;
(2)所在单位查档核实情况并提出更改连续工龄的报告报主管部门审核;
(3)其他能说明问题的有效的外调材料;
(4)人事部门审核批准。
四、受理时限
 符合条件且手续完备,20个工作日内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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