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劳模奖励晋升工资的审核

发布日期:2008-01-05
一、受理部门
 考核培训科  电话:22198169
二、受理依据
 闽人核〔1996〕14号、泉人核〔1997〕93号、泉政〔2000〕290号、泉人行〔1996〕39号
三、 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获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奖励一档工资
 用人单位提供受奖人员获《全国**系统先进个人奖励晋升职务工资档次呈报审批表》(一式三份),表彰文件及荣誉证书(复印件)、计生证明:经初审后公示(为期一个月);经研究后报省人事厅审批,转发省人事厅批复。
四、受理时限
获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奖励一档工资,手续完备,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30~17:30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