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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劳模奖励晋升工资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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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01-05 |
一、受理部门 考核培训科 电话:22198169 二、受理依据 闽人核〔1996〕14号、泉人核〔1997〕93号、泉政〔2000〕290号、泉人行〔1996〕39号 三、 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获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奖励一档工资 用人单位提供受奖人员获《全国**系统先进个人奖励晋升职务工资档次呈报审批表》(一式三份),表彰文件及荣誉证书(复印件)、计生证明:经初审后公示(为期一个月);经研究后报省人事厅审批,转发省人事厅批复。 四、受理时限 获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奖励一档工资,手续完备,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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