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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海西建设 促进社会和谐 努力实现劳动保障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二00七年二月二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06年工作,研究部署2007年工作,并对劳动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下午,李川副省长还将代表省政府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团结奋斗,扎实推进,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06年,是我省劳动保障工作不平凡的一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制定政策、宣传政策、落实政策,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稳步增长,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十一五”开局良好。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2006年是我省自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惠及面最广、受益人数最多、社区平台建设力度最大、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最多、劳务派遣人数实现翻番的一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细致运作、扎实有效,保证了新一轮就业政策的全面启动和落实,得到了国务院就业再就业工作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全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1.91万人,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03.17%;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07万人,完成任务的100.70%;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3.95万人,完成任务的131.67%;城镇登记失业率3.93%,控制在4%以内。一是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效应初步显现,全省发放《再就业优惠证》9.55万本,为下岗职工减免税费1.19亿元、发放各类补贴1.56亿元,有力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二是初步形成了延伸到街道、社区、村居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与服务网络,工作人员上门入户,对社区“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建档立卡,有效推动了劳动保障工作向基层延伸。福州、厦门、漳州等市继续将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经费列入市、区财政预算。不少地方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仍对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给予一定经费补贴,使工作经费得到较好保障。三是就业服务职能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全面推进。集中开展了就业再就业五个专项行动,是专项行动开展最多的一年。同时,境外就业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介市场逐步规范,2006年全省境外就业1.35万人。四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2006年,全省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4.60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1.50%。浦城、平和、长汀、尤溪等地积极探索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路子,形成了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又好又快转移的新机制。五是劳务派遣积极向农村、院校和省外延伸,截止2006年底,全省共派遣员工33.37万人,比2005年底翻一番。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劳动合同、派遣协议签订率均达100%,工资100%按时发放,五项社会保险参保率大大超过同类人员。 (二)职业培训成果逐步显现。截至2006年底,全省参加技能鉴定42.92万人,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22.63%。新增技师、高级技师4992人,完成任务的110.93%。一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实现了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2004-2006年,全省新增技术工人115万人,新增技师、高级技师1.13万人,“1001工程”全面完成。全省技校在校生突破8.50万人,校均生数突破800人。二是两岸职业培训交流领域进一步扩大、层次进一步提高,组织开展了多项两岸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技能竞赛、职业教育论坛和培训考察活动,是两岸职业培训交流最活跃的一年。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成绩突出。2006年,全省共确定各类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定点培训机构535家,组织培训40.70万人,免费技能鉴定5.50万人,提前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为民办实事任务。四是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取得新成效。全省共组织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9.70万人,培训后就业率为71%;组织创业培训1.31万人,培训后就业率为65.8%。厦门市“1+1”群、三明市“真情创业”和石狮市“3S激情创业”等创业培训效果明显,有效发挥了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 (三)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从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不断完善政策,扩大覆盖范围,预计至2006年底,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307.80万人,医疗保险参保370.0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93.0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260.99万人,生育保险参保173.50万人,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一是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改革,养老金新计发办法平稳实施到位,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和费率,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缴费,及时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增加166元/月,为历年来增长幅度最大的一次,使广大退休人员普遍得到实惠,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加大扩面征缴力度,确保全省76.09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0%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落实企业年金“两个办法”,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4534家企业建立年金制度,14.9万名职工参加企业年金。创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达标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96.30%。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按照“严进宽出”原则,力求基金平衡,为事业单位改革顺利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巩固整顿规范成果,强化基础管理,对开展农保新方案试点的地区做好跟踪指导工作。二是医疗保险体系更加健全。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研究提出了推进农民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报省政府审定。努力解决医改前关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参加医疗保险问题,福州、厦门这一问题已基本解决。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开展医疗费用专项稽核和执行医保药品目录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强化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管理,扩大社区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医保信息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联网,为解决全省近10万异地安置、工作及转外就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异地结算提供了便利。厦门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将城镇居民纳入医疗保险范围。三是失业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制定出台失业保险配套政策,鼓励农民工个人自愿缴费,与城镇职工享有同等待遇,成为全国的一个亮点。发挥省级调剂金作用,对失业保险基金出现缺口的设区市进行资金调剂,确保全省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组织开展泉州、莆田、漳州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试点工作。四是工伤、生育保险有序推进。实施“平安计划”,推进煤矿、建筑等高风险企业职工及农民工参保,到2006年底,全省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达230万人,其中农民工79.47万人,是全国农民工参保达60万人以上的7个省份之一。生育保险稳步推进。五是基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充分发挥社会专门委员会监督管理作用,开展代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调查、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社会保险基金专项督查和社会保险反欺诈、稽核工作,确保基金安全,受到国家审计署的肯定。 (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各地在处理劳动关系工作中注重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劳动用工管理进一步加强。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取得阶段性成果,据初步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省企业劳动合同覆盖面达到73%,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67%。最低工资、工时制度进一步完善,是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最大的一年,并首次发布了各设区市城区所在地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取得新进展,在全国首次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的名义表彰了18家省级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和100家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同时,省和多数设区市出台了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探索建立解决企业欠薪长效机制。二是劳动争议处理能力逐步增强。截至2006年底,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8864件,涉及劳动者2.31万人,案件办结率达95%。三是劳动保障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大。农民工维权范围从保障工资支付扩大到保障就业、培训、合同、工时、保险权益各个方面。探索建立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快速反应机制,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用工情况等专项检查。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检查用人单位3.30万户,涉及劳动者237.30万人,为12.06万人追回工资1.18亿元,补签劳动合同58.95万份,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农民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我省在全国较早出台国发5号文件贯彻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省和九个设区市以及大部分县(市)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农民工办从劳动保障、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做到办公场所、设备、经费三落实,成员单位合力推进,形成了协调运作的工作格局。去年底,省农民工联席会议分三组赴全省九个设区市督查指导农民工工作,督促各地围绕“十件实事”和力争“五个明显进展”的工作目标,按照“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依法维权、公共服务”五个板块联动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国务院农民工工作督导组的肯定。 (六)劳动保障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配合省人大做好《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修订和《福建省职业培训条例》、《福建省促进就业条例》立法准备工作。同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开展劳动保障“五五”法制宣传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2006年,全省劳动保障行政复议案件办结率89.38%。二是编制完成“十一五”劳动保障两个专项规划。2006年12月,省政府颁布《福建省“十一五”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和《福建省“十一五”劳动就业及劳务派遣专项规划》,明确了“十一五”时期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劳动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描绘了蓝图、指明了方向。三是金保工程有序开展。金保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资金筹集工作,可行性研究方案通过了“数字福建”专家论证和省发改委批复立项,工程建设拉开序幕。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系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教育、制度、监督,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禁止送收“红包”等专项治理活动,扎实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持源头治理,深化优质服务窗口建设,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劳动保障事业顺利发展提供保证。同时,劳动保障统计、信访、信息、宣传、理论研究也取得显著成果。 2006年成绩的取得,是劳动保障部正确指导、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奋力拼搏、开拓进取的结果。在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刚刚结束的全国劳动保障会议上,全省有5个集体、8名个人受到表彰;今天下午省里还要表彰全省15个先进集体和34名先进个人。他们是劳动保障系统扎实工作、勇于开拓、真诚奉献的先进代表,是我们身边的典型、学习的楷模。在这里,我代表厅党组,向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在劳动保障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慰问!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要以他们为榜样,振奋精神,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劳动保障各项工作。 二、正确认识,清醒应对2007年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 2007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我省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全面实施的重要一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许多有利条件: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工作,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都把劳动保障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和任务要求。这是劳动保障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前提;随着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上升为中央决策和国家战略,“海西”效应进一步突显,“海西”经济保持健康快速发展,为进一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提供了强大的内在动力和坚实的物质基础;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已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劳动保障政策体系,政策效应正在进一步释放,再加上今明两年国家还将陆续出台《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在劳动保障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炼就了一支政治上靠得住、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的劳动保障队伍,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为我们做好劳动保障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组织条件。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我省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劳动者素质与产业升级、结构优化之间不相适应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人口老龄化加速与社会保障资金积累不足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社会保障需求与社会保障体制、政策不完善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对此,我们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 一是就业总量供大于求的矛盾仍然突出。从劳动力供给看,目前我省农村仍有200万左右有转移愿望的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城镇每年有60万左右新增劳动力需要就业。从劳动力需求情况看,每年可提供的就业岗位仅有40多万个,同时,由于我省企业外向度高,我国与部分国家的贸易摩擦、美元贬值,全球能源危机直接影响到我省一些行业和企业的生产,造成就业岗位减少。为此,省内劳动力供给始终存在较大缺口,就业总量的矛盾始终非常突出。 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短期难以缓解。一方面我省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生产企业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劳动者文化、技能素质较低的状况比较普遍。据调查,目前我省就业人口中65%只有小学、初中水平。加上我省职业资源尚未进行有效整合,培训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层次偏低,难以适应劳动者技能培训的需要。技术工人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相对短缺,全省二、三产业技术工人仅占城镇从业人员的25.24%,低于全国33%的平均水平,与发达地区50%以上的比例存在更大差距,很难适应从数量就业到素质就业的转型。同时,劳动力信息和企业用工信息没有形成有效对接,农村劳动力主要还是通过“亲带亲、友帮友”自发转移,组织化程度低,“就业难、招工难”两难局面仍将持续。 三是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还不广、制度不完善、社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依然面临诸多障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偏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衔接,养老金差距仍在扩大。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医改前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难,已成为人们关心、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工伤保险扩面难,解决“老工伤”人员医药费补助,所需费用巨大。生育保险参保率低,个别县尚未实施生育保险。农民工的社保接续问题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还有待解决。 四是有效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不健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率不高,工资分配制度不完善,劳动标准落实难,监察力量薄弱,完善劳动关系的利益协调、纠纷调处和监督执行机制的任务还很艰巨。 五是劳动保障工作基础薄弱。劳动保障领域的管理、经办和服务能力不强,对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解决的办法不多,还不能更好地适应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 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要清醒面对,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明确目标,务实运作,确保2007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2007年,我省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把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全面实施“十一五”劳动保障专项规划,以促进就业与培训有效对接、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提高劳动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创造新的业绩,作出更大贡献。 目标任务是:2007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万人,其中困难就业群体实现再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劳务派遣就业45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转移就业培训36万人。职业技能鉴定35万人,新增技师、高级技师以上5000人。到2007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83万人、405万人、300万人、290万人、190万人。 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一以贯之、持之以恒地落实“四个重在”实践要领,推动持续、促进提升、用心运作、体现实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积极就业政策,让更多的人实现就业再就业。全面贯彻落实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程和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载体,加强就业援助,发展劳务派遣,着力推进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实现一户一就业。 1.完善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促进新一轮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发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就业厅际联席会议作用,将就业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街道社区。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开展资金使用管理考核评估,逐步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政策操作程序和方法,落实社保补贴政策,以创业促就业,实现小额担保贷款新突破,力争消灭零贷款县(市、区)。同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 2.开展就业援助,切实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一户一就业”。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广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大力开发社区“三保”(保安、保洁、保绿)、“三大管理”(物业管理、车辆管理、公共管理)等居民缴费性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帮助他们实现就业。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程,深入开展农村贫困家庭“一户一就业”活动,实现“培训一人,转移一人,脱贫一户”。 3.加强基层平台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推广浦城、平和经验,在有条件的行政村设立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长效机制,提高农村劳动力规模转移的组织化程度。继续开展“春风行动”,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大力拓展闽宁、泛珠三角区域和三峡库区移民劳务协作,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入规模。推进厦门、泉州、尤溪、邵武、长汀等地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加快建设覆盖全省乡镇、村的劳动力市场网络,2007年争取将网络加快延伸到50%的乡(镇)。 4.大力发展劳务派遣,实现量的拓展和质的提升。在巩固劳务派遣向农村、院校和外省延伸的基础上,实现向消防部队合同制人员和退役士兵、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延伸。加强市场化运作,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支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劳务派遣工作。加强劳务派遣机构与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合作,做到企业用工信息和求职者信息有效对接。夯实基础工作,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的跟踪服务,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提高就业组织化程度。今年,各市(县、区)要抓紧做好劳务派遣机构与就业服务机构分离工作,真正实现劳务派遣企业化经营。 5.统筹推进城乡各类群体就业。加强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和特殊群体的就业服务,重点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要普遍建立大中专毕业生专门服务窗口,落实有关就业政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复退军人、军队随军家属、残疾人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介绍服务,帮助他们就业。 同时,完善境外就业服务和管理,拓展国际就业市场。抓紧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实现境外就业中介服务行业的规范管理和行业自律。完善境外就业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维护境外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大力加强职业培训,让更多的劳动者提高就业素质。要把加强职业培训工作放到促进就业更加重要的位置,围绕产业发展、社会需求,整合部门资源,发挥社会力量,促进培训与就业有效对接,推动数量就业向素质就业转型。 1.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劳动保障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格局。开展“千、百、十高技能人才行动”,在“十一五”期间培养1000名高级技师,评选表彰100名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和“福建省十大技师”。突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主体作用,推行首席技师制度,扩大高技能人才企业内部认定试点。福州、厦门、泉州要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建立面向社会提供实训和技能鉴定服务的公共实训基地。成立技师协会,建立全省高技能人才库,为高技能人才成长提供服务, 2.深化技工教育改革。以就业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重点,推进技工学校改革。技校的招生、专业设置、教学、就业工作要与企业密切协作,提高校企合作组织化程度。突出技工教育注重实训、灵活教学的特色,打造品牌专业,创建品牌学校,加快创建技师学院。鼓励技工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推动技工学校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培养层次、加强质量管理。 3.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全面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以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16-35周岁劳动力、农村贫困户家庭人员、被征地农民和库区移民作为重点培训对象,组织转移就业培训。做好企业农民工培训,重点抓好岗位技能提升和高危行业、特殊工种的农民工培训。完善落实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制度,举办全省首届农民工技能大赛,为农民工学技术、展才艺搭建平台,营造氛围。 同时,组织各类培训机构,全面开展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创业、再就业能力。 4.促进两岸职业培训交流,推动职业培训市场化。积极组织多形式、多层次的两岸职业培训交流活动,引进台湾职业教育培训资源,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开展两岸职业技能竞赛、技能鉴定、培训等活动,推进石狮市两岸职业培训交流试点工作。大力扶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支持“两岸金桥就业训练机构”等民办培训实体的发展,营造两岸职业培训密切交流的氛围,实现两岸职业培训资源有效对接,形成具有福建特色的职业培训新格局,为闽台产业对接提供有力的职业教育培训服务。 5.强化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进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达标认证工作,提高鉴定质量。继续探索改革技能人才评价办法,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形成更加符合企业实际,具有我省特色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方式。积极落实就业准入制度。 (三)着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要充分认识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海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正确处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关系,以确保发放、扩面征缴、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重点,扩大“五险统征”试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继续做好国务院38号文件的落实工作。巩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体制,落实社保补贴政策,帮助缴费困难的下岗“4050”人员参保缴费,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做好养老金新计发办法的组织实施和2007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抓紧制定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调整缴费基数办法,鼓励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推动扩面征缴。规范企业年金管理,落实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报备工作,2007年底前,把原由社保经办机构管理的补充养老保险过渡到新的企业年金制度上来,实现年金基金市场化规范运营。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继续抓好“达标社区”建设,争取全省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基本达标,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发展退休人员公寓。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严进宽出”的原则,研究提出准入条件报省政府。稳步探索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部分先行探索建立农保新机制县(市、区)做好跟踪指导工作。研究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探索解决农民工参保接续和个体工商户雇工参保问题,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2.大力推进医疗保险。今年要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和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为重点,着力推进“三资”、“民营”、“个体”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雇工参加医疗保险,积极解决医改前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大力推进农民工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积极开展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除厦门市外,各个设区市要选择1-2个有条件的县(市、区)先行试点。提高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水平,扩大全省医疗保险联网范围,逐步将联网定点的医疗机构范围扩大到市(县)、乡(镇)医院。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打击医疗欺诈行为,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进社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扩大社区卫生机构定点范围,引导参保人员小病到社区卫生机构就医,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入开展调研,适当调整部分药品与诊疗项目个人先行支付比例及品种数量。做好新一轮大额医疗费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 3.稳步推进失业保险。贯彻执行《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确保新旧政策顺利衔接、平稳过渡。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研究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加强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失业保险数据库,规范经办流程,完善缴费凭证制度,确保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跟踪指导泉州、莆田、漳州等市做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 4.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实施“平安计划”,以建筑、矿山、煤炭企业农民工和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企业参保为重点,启动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和中央属行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努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进一步规范、改进、简化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待遇支付程序。加强调研,努力解决“老工伤”人员待遇问题。积极探索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工作。加强各级工伤保险机构队伍建设,推动各设区市设立工伤保险行政机构,有条件的县(市)要加挂工伤保险职能机构的牌子,配备工作人员。 5.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工作。健全完善生育保险制度,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保为重点,拓宽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深化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研究探索生育费用与医疗费用同步管理办法。选择部分地区开展生育津贴发放社会化管理试点,保障女职工生育待遇进一步落实。 6.严格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牢固树立社会保险基金是“生命线、高压线、标志线”的思想,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基金监管,规范基金运作。在做好国家审计署对我省“三项”社保基金审计意见整改的同时,抓紧开展县(市、区)级以上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和企业年金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健全社保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业务经办的相互制约机制、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违规问题的处理机制、执行规定的检查机制。做好企业年金移交、代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窗口管理和再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绩效评估工作。 (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以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为主线,以落实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为重点,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今年是开展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一年,重点是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建立劳动合同管理长效机制。各地要把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列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建立责任考核体系。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和督查。制订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有条件的设区市要建立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管理。2007年,全省各类企业劳动合同覆盖面要达到90%,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平均达到80%,其中:国有企业职工签订率力争达100%,港澳台等外资企业职工签订率不低于85%,个私企业及规模以下企业职工签订率不低于65%。 2.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抓紧制定公布2007年省、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意见,扩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种范围,及时发布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指导,积极推进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和防范工资拖欠预警机制,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及时调整2007年最低工资标准,将实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范围扩大到全省县级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3.加强劳动用工管理。选择部分行业制订地方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定员定额工作。依法保障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权利,严禁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制止企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继续做好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 4.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努力将三方机制向乡镇、社区、工业园区延伸。充分发挥三方机制重要作用,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系列活动。2007年,已开展创建活动的96个工业园区,要有1/3达到省级评价标准,1/3达到市级评价标准,其余的达到县级评价标准。 5.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调解机制。继续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抓好劳动争议仲裁庭规范化建设,争取用三年时间在设区市普遍设立劳动争议仲裁院。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形成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化解劳动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改革办案方式,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案件审结率达95%。 6.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充分发挥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厅际联席会议作用,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全力以赴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落实劳动保障重大违法案件公布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严重损害农民工权益的用人单位及处理情况。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方式,推行“网格化”监察,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网络。 (五)巩固农民工工作成果,力争取得新突破。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5号文件,巩固去年农民工工作成果,夯实工作基础,推进制度创新,取得工作新突破。 1.突出重点。继续抓好近期农民工工作28项任务,全面实施“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社会保障、依法维权、公共服务”五个单元三年行动方案,力争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保障农民工安全生产、依法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五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2.加强协调。加强各级农民工联席会议办公室建设,落实工作人员、办公地点和经费,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农民工办协调、督促作用,推动农民工工作全面落实。 3.扩大宣传。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农民工工作信息通报制度,确定各阶段宣传重点,发挥各新闻媒体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基础建设,为劳动保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保证。一要实施劳动保障“两基”工程。加强劳动保障基础平台建设,到2007年底,力争全省80%的乡镇、街道、社区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场所、工作”六到位的要求,建立劳动保障工作平台;60%的行政村按照“人员、经费、制度、任务”四到位的要求,建立村级劳动保障助理制度;全省设区市城区要努力做到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信息联网。依托各级劳动保障平台,努力做到供求信息“两头清”(即劳动力底数清、企业需求清),确保劳动保障各项政策任务贯彻落实。二要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劳动保障立法工作,配合省人大、省政府修订出台《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福建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和《福建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设立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统一受理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健全完善劳动保障政务公开制度,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同时,贯彻落实劳动保障“五五”普法宣传规划,加强普法宣传,推进劳动保障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三要认真组织实施“十一五”劳动保障两个专项规划。两个专项规划是“十一五”劳动保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规划执行情况评估检查制度,加大宣传,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四要全面推进“金保工程”建设。各地要按照金保工程的统一规划,抓紧启动实施,按照统一标准和“同人、同城、同库”的要求做好衔接。2007年底,建成省级数据中心机房,完成社保应用软件系统开发工作。五要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效率。充分认识统计数据在劳动保障形势分析和决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劳动保障各级各部门统计责任,完善统计制度,明确统计要求,确保统计数据完整、准确、统一、及时。要加强统计数据分析,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统计工作水平。六要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发挥政务信息促进劳动保障中心工作的作用,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劳动保障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做好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劳动保障事业的良好氛围。七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规范办信接访办法,完善劳动保障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劳动保障的方针政策,正确对待利益关系的调整,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队伍建设,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目标任务已经明确,能不能按照“四个重在”的要求,圆满完成任务,关键在于我们这支队伍,在于我们队伍的整体素质、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因此,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为劳动保障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一个重要要求就是要加强学习。一要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水平。认真学习《党章》、《江泽民文选》和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省委、省政府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等重大战略思想,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上来,统一到福建新的发展阶段的战略部署上来。二要认真学习劳动保障业务知识,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劳动保障各项方针政策,不断增强把握大局、统筹协调、服务保障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劳动保障业务工作水平。三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围绕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实际,针对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不断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主动寻找劳动保障工作与“海西”建设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着力解决影响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制度性、体制性、机制性的矛盾和问题。 (二)加强运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小晶省长指出,“重视运作、务实运作是领导干部的职责本份,这不仅是工作方法、能力水平的问题,而且是党性、责任、作风、形象的问题。”好政策、好思路能不能得到落实,能不能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关键在于运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干部职工,要用心,沉下心来,立足本职,研究问题,主动做事;要细心,深入钻研,条分缕析,抓紧抓实;要耐心,知难而进,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直到抓出成效。只有这样,劳动保障各项政策才能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落实到每一个劳动保障服务对象身上。 (三)加强作风建设,确保政务规范、政事清明、政风端正。今年,省委首次将劳动保障部门列入第五届“创文明行业,建和谐海西”竞赛单位,日前签订了协议书。我们要按照“创文明行业”的要求,大力弘扬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劳动保障部门自身建设。一是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带着深厚感情去工作,扎扎实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二是树立主动优质服务意识。注重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完善经办机构工作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经办能力,提高服务效能。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动劳动保障系统政风行风上新水平。三是树立廉政勤政风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在重大问题上的民主监督,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劳动保障干部人才队伍,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劳动保障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高昂的斗志,投入到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去,努力开创我省劳动保障工作新局面,以新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春节将至,我代表省劳动保障厅党组向在座的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全省从事劳动保障工作的同志们拜个早年,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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