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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处机制 形成“三个机制一个格局” 今年来,我市不断健全完善企业欠薪监控、劳动争议预警和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三个”机制,规范劳动争议处理“三级管理”制度,强化劳动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工作,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格局,有力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建立健全企业欠薪监控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所属企业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监管,重点监控辖区内无证照用人单位、租赁厂房的用人单位、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行业以及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二是实行分级管理,完善企业欠薪调处机制。各镇(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司法所加强企业欠薪争议案件的调解处理,及时把矛盾消化在基层,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对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及时将案件转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及时裁决或转送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三是完善企业欠薪群体性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对于企业主负债逃逸、企业经营不善停产倒闭等引发的欠薪群体性突发事件,所属镇(街道)及时介入,做好安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劳动者食宿等生活保障,并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院做好企业财产保全工作。四是明确各自职责,积极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市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解决企业欠薪工作,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合力。 (劳动股) [工作通报] 劳动合同三年行动第二年我市工作有成效 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劳动合同三年行动第二年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闽劳社文[2008]252号)的通报,省劳动合同三年行动督查组对我市开展劳动合同三年行动第二年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一是劳动合同覆盖面和签订率进一步提高,截止2008年6月,全市各类企业劳动合同覆盖率达95%以上,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较好地完成劳动合同三年行动第二年目标任务。二是劳动合同质量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部门通过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等网站公布和印发免费提供企业参考、使用等形式,广泛推广各类劳动合同范本,引导企业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内容,明确用工双方权利义务。三是劳动合同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此次抽查的企业,普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和管理台帐,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更加规范。 (劳动股) [领导检查] 我市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 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 9月19日,我市召开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准备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洪建忠主任主持,并代表市政府对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做了部署,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陈清璜局长传达了泉州市有关会议精神。会上确定了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石狮市富贵鸟鞋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作为备选参观企业,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调各镇(街道)做好备选企业的迎检工作。会议要求各镇(街道)要大力培植劳动关系和谐示范企业,以点带面,以典型引路,推进辖区各类企业在用工方面走上规范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劳动股) [工作动态] 社会保险征收机制逐渐健全,覆盖面继续扩大 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完成情况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6522人,完成计划任务数的93.65%;参加医疗保险37376人,完成计划任务数的104.4%;参加工伤保险37322人,完成计划任务数的88.86%;参加生育保险37322人,完成计划任务数的103.1%;参加失业保险38300人,完成计划任务数的99.22%。 (工资保障股) [它山之石] 杭州市建立企业欠薪预警机制 企业欠薪预警机制是杭州市为积极应对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因经济困难甚至破产而出现欠薪情况,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的监控,制止欠薪行为发生而出台的一项预警制度。欠薪预警对象包括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拖欠工资总额5万元以上或拖欠工资在1个月涉及职工30人以上的各类企业,并根据企业欠薪的严重程度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级预警并相应实行4级欠薪预警机制和响应。 蓝色预警:指企业拖欠工资总额5万元以上或拖欠职工工资1个月、涉及人数30人以上的一般拖欠行为。由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核实企业拖欠工资情况后,分别在各自区域范围内对拖欠工资企业进行预警通报,督促企业按规定支付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为4级应急响应。 黄色预警:指企业拖欠工资总额20万元以上或拖欠职工工资2个月、涉及人数50人以上的较重拖欠行为。由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核实企业拖欠工资情况后向街道(乡镇)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必要的监督措施,督促企业依法支付职工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为3级应急响应。 橙色预警:指企业拖欠工资总额60万元以上或拖欠职工工资3个月、涉及人数100人以上的严重拖欠行为。由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或大队负责核实企业拖欠工资情况后,分别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措施,督促企业依法支付职工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为2级应急响应。 红色预警:指企业拖欠工资总额100万元以上或拖欠职工工资4个月及以上、涉及人数在150人及以上的特别严重拖欠行为。由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劳动保障部门联合依法处置。必要时,由杭州支队汇总向省、市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督促企业依法支付职工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为1级应急响应。 杭州市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或大队对4级企业欠薪预警名单进行全面排查,经区、县(市)大队汇总后,随时发现,随时上报市支队。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欠薪行为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督促企业及时支付工资,对出现黄色预警以上等级的拖欠问题,及时跟当地政府汇报,研究对策,快速处理。 (劳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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